〔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/台北報導〕內政部規劃明年起發放「兒童津貼」,針對二歲以下嬰幼兒每人每月補助三千至五千元,但設有排富條款,家庭年收入不超過一百五十萬元、不動產公告現值六百五十萬元以下、存款不超過十五萬元者才能請領。估計八萬多名嬰幼兒受惠,每年經費需八十三億元。
去年台灣新生兒僅十六萬六千人,內政部希望每年能回到十九萬人的目標,昨請來已懷孕二十九週的立委江玲君代言,讓她拍攝「台灣版黛咪摩爾」露肚短片宣傳生育。
先覓財源才能實施
兒童局長張秀鴛指出,「兒童津貼」正由經建會審核中,希望明年實施。但要獲行政院批准仍有許多困難須克服,最大問題卡在「錢」,須先尋覓財源才能實施,且部份團體也質疑發放津貼不見得能提高生育率。
張秀鴛指出,若明年無法實施,內政部希望明年至少針對家庭年收入三十萬元以下的家庭,讓二歲以下嬰幼兒家長可請領每月五千元,這也是兌現馬總統的競選政見,每年經費約需十一億兩千萬元。
根據內政部規劃,兒童津貼發放額度將依家庭經濟狀況與生育人數而定,在符合排富條款情況下,生育第一胎的家庭,嬰幼兒在兩歲以下時,年收入六十萬元以下者,每月領五千元。年收入一百一十萬元至六十萬元者,月領四千元。年收入一百五十萬元至一百一十萬元者,月領三千元。
對於家中第二名新生兒,年收入一百一十萬元以下者,月領五千元。年收入一百五十萬元至一百一十萬元者,月領四千元。第三人及第三人以上子女,若符合排富條款,在兩歲以下時都可月領五千元。
領款需上成長課程
張秀鴛強調,兒童局希望請領兒童津貼能附加條件,家長須帶嬰幼兒參加每兩個月一次的成長課程,利用非上班時間,在居家附近的公立托兒所上課,讓家長成為「托兒資源學習中心」的一員,政府也可瞭解孩子是否有發展遲緩、受虐等問題,並且隨時能夠提供必要協助。
- Jan 31 Mon 2011 06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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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津貼 擬明年起月發3至5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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